視覺障礙兒童及視覺障礙兼多重障礙的兒童的特徵和需要
English version of the characteristics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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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障礙兒童及視覺障礙兼多重障礙的兒童的特徵和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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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障礙兒童及視覺障礙兼多重障礙的兒童的特徵和需要
(備註:以下文章已取得原作者同意,將此文章上載在這網誌。另有英文版亦已上載此網誌。)
下文資料,乃主要取自以下書目:-
1. First Steps. A handbook for teaching young
children who are visually impaired. Los
Angeles, California: Blind Children’s Center, 1993.
2. Starting Points. Instructional practices for
young children whose multiple disabilities include visual impairment. Los Angeles, California: Blind Children’s
Center, 1995.
3. Pagliano P. (1994) Students with a vision impairment, in A. Ashman & J. Elkins
(eds), Educating children with special needs (2nd edn), Australia:
Prentice-Hall, 345-383.
4. Sacks, S.Z., Rosen, S. & Gaylord-Ross,
R.J. (1990) Visual impairments, in N.G.Haring & L. McCormick (eds),
Exceptional children and youth (5th edn), Ohio: Merrill, 405-445.
5. New Directions: Towards a better future for
multihandicapped visually impaired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. London: Royal
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Blind, 1990.
6. Gibson, J. & Cronin, P. (1990) Designing programs for children with
multiple disabilities and severe vision impairment: A step by step approach.
Australia: Royal Victorian Institute for the Blind Children’s Services
Education Centre.
I. 視覺障礙及視覺障礙兼多項弱能兒童的特徵
VI: Visually impaired 視覺障礙
MHVI: Multihandicapped visually impaired 視覺障礙兼多重障礙
A. 弱能情況特徵
1. 視覺障礙會阻礙認知、語言、肌能及社交等發展。
2. 以下因素會影響MHVI兒童的個人成長:視覺障礙的出現時間、原因、類別、程度(全失明-感光-低視)及其他弱能情況。
3. 五歲前喪失視力的兒童,在教育意義上可被視為先天性視覺障礙,因他們所保留的視覺影像太少,不足以協助學習。
4. 約1/3至1/2視覺障礙兒童最少有多一種其他弱能情況。
英國1990年數字: 12000 VI兒童中,有6000是MHVI。
MHVI兒童除視覺弱能外,可能加上其他弱能情況,如:
- 身體障礙
- 智障
- 聽覺障礙
- 溝通困難
- 情緒、行為問題
- 學習困難
5. 其弱能情況種類不同、組合不同、程度不同;因而發展、學習模式及需要亦有不同。而且,沒有兩個視覺障礙兒童的視力情況是一樣的。但共通處就是他們均有視覺障礙。
6. 不論兒童年歲,若能了解其視覺情況如何影響其發展,會幫助我們了解其獨特教育需要,從而發展適當訓練方法。
7. 不論兒童其他弱能情況是什麼性質或程度,他們需要視覺方面的特別訓練和服務。但這需要未必為家長或教育者注意,尤其因為有時其他弱能情況(如身體及智力障礙)顯得比視覺弱能造成更嚴重障礙。結果這可能令MHVI兒童失去早期視覺訓練的機會。
8. 早期視覺訓練對MHVI兒童非常重要,錯過了早期訓練便不能彌補。
9. 由於視覺對學習相當重要,VI 或MHVI兒童都有若干程度的學習困難。但有些困難並非直接由視覺障礙所引致,以下會有較詳細介紹。
10. 視覺障礙亦會影響兒童接受準確的評估。
11. 很多MHVI兒童的情緒及/或行為問題是學習上主要障礙。
雖如此,他們仍有可發展的潛能。
12. 兒童若有剩餘視力
(residual vision) ,有限的功能性視力(functional vision),亦可幫助學習。
13. 當兒童透過其他感官學習時,需加上從視覺所獲得的資料,因視覺能提供一些無法從其他感官有效地獲得的資料,例如:顏色、物件的空間關係等。而且,早期的學習主要是透過模仿,尤其是透過視覺觀察所得的資料去作模仿。
視力正常的兒童可自然地透過隨機觀察及模仿去學習;視覺障礙兒童則受限制。
B. 學習及認知方面的特徵
14. 概念發展及形成有困難:VI兒童很難掌握複雜、抽象的概念,如:顏色、空間距離、空間關係等。
15. 視覺障礙本身不會影響兒童在智能上處理感官資料。限制因素之一,是兒童與環境缺乏接觸,影響他獲取最大量感官資料的能力。
16. 若最基本的物件概念建立受阻,其他概念的形成亦會受阻,如:物件恆久性及保存性、因果關係、空間關係及物件分類等。
17. VI兒童難全面地認識環境。雖可借助其他感官來幫助認識事物,但聽覺和觸覺不能彌補視覺損失。因為:
a.聽覺及觸覺不能提供像視覺一樣的刺激和資料。沒有視覺,有些概念永難充分掌握和理解,如:雲、高樓大廈的高度等。
b.從觸覺和聽覺所獲取的資料,主要是有次序性的;從視覺所得資料卻可以是同時呈現,所以難相比。
c.視覺幫助兒童認識物件的全部及其部分,並了解各部分之間的關係及與整體的關係;觸覺和聽覺則要求兒童檢查各部分,然後在腦海中將影像融合/組合成整體。後者之概念形成過程效率低很多,亦較易引致不全面或錯謬的概念。
18. 但要注意:
a.不是所有VI兒童都會概念發展遲緩, 尤其是剩餘視力頗佳的兒童,或後天失明者則不然。
b.低視兒童可能在概念發展上有相當困難,但運用剩餘視力對建立概念會有幫助,就算一段短時間內有少量視力也會有幫助。
c. - 早期介入/早期訓練很重要。
C. 肌能、行動、姿勢方面的特徵
19. VI及MHVI兒童的活動能力及肌能發展一般在平均標準之下,原因有:-
a. 缺乏視覺剌激去引發其活動。
b. 不能有效地運用視覺去作模仿性學習。
c. 環境因素,如:受成人過份保護、缺乏肌能活動的機會。
20. 有很多VI及MHVI兒童的肌肉表現低張力 (low muscle tone),並非因為他們患大腦痳痺,而是與他們缺乏足夠視覺去引發活動,身體缺乏活動有關。
有些兒童之肌肉則表現得太過「緊」、「硬」,不懂放鬆,以致有不正常的姿勢。
21. 以上各種情況,會引致以下問題:坐立姿態不良、協調問題、步態不正確(如:彎起腰、垂下頭、用腳尖走路、膝蓋在步行時不伸直)。還有一些傾向是:保持一個闊支持點 (maintain a wide base of support - 如走路時「八字腳」、雙腿較為分開),及轉動整個身軀而不懂只轉動軀幹。
VI兒童的活動形式亦較視力正常的兒童少。因此,需要早期介入,及早接受訓練,糾正錯誤傾向。發展肌關節動覺(proprioception / joint sense) 亦有助兒童掌握正確的姿勢和動作。
22. 雙手不靈活,例如:屈曲關節(如手指)、雙手配合有困難。
23. 動作緩慢,需較長時間完成工作或活動。需要觸覺或肌關節動覺去彌補視覺之不足。
24. 空間辨識較遲緩;容易迷失方向,不知自己身在何處,對於自己身體在空間的位置意識低。
25. 步行時欠信心,難開步,步伐緩慢。有些兒童會慣性地兩手伸出去摸索前行;但另一些VI兒童,尤MHVI兒童,則可能不會主動伸出手去摸索。步行落斜尤其害怕及緩慢。
26. 難找尋物件,尤其是失物。
27. 容易碰到或打翻物件。
28. 有剩視的,因看不清楚,會顯得步步為營,尤其是在上落梯級時,或在陰暗環境,因對比較差。
D. 情緒及行為方面的特徵
29. 對外間事物缺乏回應和興趣,缺乏動機去探索環境。(因為缺乏視力去推動他們)。
30. 除口頭指示外,他們對於以其他方式發出的指示,通常都欠缺反應。
31. 喜歡自我刺激(self stimulation),如:搖動身子、搖手、搖頭、用手指插著眼窩、甚至傷害自己身體。有些人以為他們有如此表現是有自閉症傾向,但其實是因學習機會受限制所致。
32. 有些兒童對別人的觸摸或身體接觸(如摟抱)有反感、抗拒、或過敏反應。
33. 有些會對特別或特大聲響反應過敏,如很害怕或發脾氣。這些聲響如:響號、打樁、爆氣球等。
34. 有些會抗拒觸摸或吃一些特別感覺(如濕滑、黏)的物件/食物,或有過度反應。
35. 喜歡聽覺刺激,尤其是發聲玩具,或用手拍打物件,或用一件物件敲打另一物件(如桌面)。大部分喜歡聽音樂,尤其是節奏明快的調子。
E. 社交方面的特徵
36. VI兒童的社交發展不及視力正常的兒童,因為社交學習是非常倚靠視覺模仿的。
37. 當兒童失去視力或視力嚴重受損,不能有效地與同年紀的兒童、家人及其他人交往,便容易被誤解或限制,令他們被隔離,引起負面態度,以致於限制他們參與社交接觸的機會。
38. 由於VI兒童/嬰兒缺乏目光接觸或笑的表現,亦可能令家長對兒童有負面反應。
39. VI兒童在社交環境中活動及探索的能力亦受限制,因而倚賴他人去解釋社交或遊戲情景。
40. VI兒童遊戲行為缺乏想像力及擴展性,與人交談亦會較簡短。
41. VI兒童缺乏目光接觸、面部表情及身體語言等,會令人難以明白他們的內心感受。
42. VI兒童難參與同年紀而有視力之兒童的興趣。他們與人的接觸較自我中心,所表達的亦限於在家中環境所經歷的情況。由於他們社交及遊戲經驗狹窄,亦會影響溝通。
因此,VI兒童很易被視力正常的兒童忽略。
43. VI兒童的社交發展亦深受身邊人們的期望所影響。若別人期望他們的表現因視覺障礙而受制,那麼這些限制便會成為他們自我形象的一部分。相反,則兒童會以較正面態度去看自己的社交能力,從而促進他們的社交技巧及成長。
44. 家長往往由於兒童有視覺障礙而減少帶他們出外,令他們與外界的接觸減少,甚至限制他們在家中的活動,因而令他們的生活經驗範圍狹窄,多樣化程度遠不及一般兒童,進而令他們缺乏自信和社交技能。
45. 有些VI兒童,尤MHVI兒童會有些不適當的社交行為,如用手摸人、與人距離過近、喜歡握著別人的手。這些都是因為缺乏視覺資料及喜歡用觸覺代替視覺接觸所致。
F. 視覺功能方面的特徵 (低視兒童)
難一概而論,但可能有以下表現:
46. 喜歡在近距離觀看物件。
47. 喜歡靠近光源,如窗口、燈光、發光物件等。
48. 難準確判斷物件與自己之間的距離,缺乏深度感。
49. 倚重觸覺而不懂主動運用剩餘視力,或單倚靠視力。
50. 其他特徵(如:色弱、斜視、視野狹窄、缺乏立體感、眼球震顫、視力模糊等)視乎引起視覺障礙的疾病而定。
G. 語言發展方面的特徵
51. VI兒童的語言及語言發展過程,原則上與視力正常的兒童相同。他們早期的字彙與視力正常的兒童差不多,但所用的字彙不及視力正常的兒童般意思豐富及描述細緻;他們語言模式及發展有所不同,是深受早期社會經驗被限制,及缺乏視覺提示和刺激所影響。
52. VI兒童似乎較難理解文字是一種象徵符號。對於字彙的意思,他們較慢作出假設或推論。
53. 由於經驗所限,VI兒童說話的內容範圍較狹窄,表達自己有困難。
54. 由於欠缺視覺資料,MHVI兒童較難掌握「我」、「你」、「他」、「佢」等字之意思或運用這些代名詞。
55. 除了因概念形成及經驗限制影響語言發展外,VI兒童亦會較倚賴別人之口語描述,來發展與環境有關之概念,以致他們會過度「言辭化」(verbalism) 或會有憑空想像的言辭。
過度言辭化是指VI兒童會運用一些他沒有第一手經驗的概念。他可能會說雲是白色,而未明「白色」或「雲」等字眼。因此,成人需幫助兒童明白自己說話的意思。
56.
喜歡重複別人的說話,甚至廣告內之說話去作回應方式;這亦可能是為了要取得他人認同。
57.
會有提出較多問題的傾向,或反覆發問相同或無意義的問題,而未必真正明白別人的答案。
他們的話題亦較集中於自己的興趣及行動,多於注意他人的需要。
58.
由於欠缺從視覺所獲得的提示(不能看見舌頭位置),有些VI兒童,尤其是MHVI兒童,會較難掌握或分辨一些字的發音方式(如/s/, /ts/,
/dz/, /l/, /n/ 等聲母),因而會有錯音。
II. 視覺障礙及視覺障礙兼多項弱能兒童的需要
由於VI或MHVI兒童的弱能情況、種類及程度會各有不同,所以兒童都有自己個別獨特的需要,難一概而論;但以下是一些VI及MHVI兒童的一般需要:-
A. 訓練、學習方面的需要
1.
及早辨認 (early identification),並獲得有關視覺障礙、其他弱能及疾病情況之診斷,從而更準確評估其表現和能力。
2.
早期介入 (early intervention):及早接受訓練很重要。一些能力,如功能性視力 (functional vision),若太遲訓練(約八歲後)成效會很低,所以必定要及早訓練。
3.
早期訓練集中於:認知、自理、社交、肌能、語言及溝通、感覺統合(sensory integration)、定向行動及剩餘視力的訓練。
4.
需提供更多不同的生活經驗、社交經驗、參與經驗及具體實際經驗,例如:逛街、在家參與簡單生活程序活動、家務、遊戲、群體活動、與其他小朋友玩耍等。
5.
提供學習和社交經驗,首先需要了解他們的視覺障礙及其他弱能情況,否則兒童的發展潛能往往會被低估,亦令家長或教師對他們期望過低。
6.
需要實際經驗促進學習,例如茶點時間練習進食技巧。有些VI學生可能抗拒未曾試過或纖維幼細之食物;引導兒童協助準備食物,會對引起兒童動機有幫助。
7.
所學技能需能從訓練情景遷移至現實環境中,這方面尤其需要家長配合。
8.
需要接受有系統、特定的訓練,去發展各種概念和技能。例如社交技能方面,需特別訓練,安排視覺障礙兒童與人有目光接觸,與人保持適當距離,建立主動性及參與群體活動等,不能單靠兒童自行在社交環境中摸索一套適當的社交行為。
視覺弱能兒童若有肌能或聽覺障礙,除非獲得特別幫助,否則獲取的資料會很有限。
9. 需人引發他們對事物的興趣,接觸外界的動機。
10. 需人組織、解釋四週充滿混亂及奇異事物的世界。
11. 學習活動宜多樣化,以提高他們的興趣,及將所學運用於其他情景中 (generalization)。
12. 由他人引導下去了解四週事物 (名稱、來源、關係、位置、動態)、環境、活動 (程序、安排) 或情景等。在兒童親身經驗的同時,亦需人提供較多敘述、提示、解釋等,從而令兒童建立概念,將事情聯系起來,並引起他們探索和參與的動機。但要注意,不要一味不停地說話,所說的要對兒童有意義,提供重要資料使他們明白及運用,並要鼓勵兒童發問和回應。要指出物件名稱或位置,而非只說「這裡」、「那裡」、「這件」。
13. 學習活動宜用實物,不宜用玩具模型或塑膠模型(例如塑膠水果)。運用實物學習能有助建立較全面的概念。
14. 需較長時間完成活動,需別人給與足夠時間。
15. 別人應提供選擇的機會。
B. 認知方面的需要
16. 發展概念需透過觸覺探索、辨別及比較,尤需發展下列概念:- 部份與整體的關係、聽覺/觸覺辨別、辨認聲音來源、聽覺/觸覺記憶等。
17. 需人引導發展觸覺感知,因視覺障礙兒童的觸覺感知發展,並非自發或與生俱來。VI兒童十分倚賴早期豐富而適當的觸覺剌激;但不要過分,以免造成反效果 (厭惡觸覺刺激)。
低視兒童亦需發展觸覺感知,來配合剩視去幫助學習。
18. 一般而言,低視兒童若能接觸及觸摸所看見的事物,對他們會有幫助。他們同時亦需人描述、指出物件的視覺特徵,從而提高他們對所看影像的理解,並保持兒童對事物的注意力。
有肌能問題或沒有口語能力的低視兒童,需要先觸摸及操控物件,才能運用視覺去察覺物件的存在。
C. 心理方面的需要
19. 需要安全感:
a. 能預知事情發展的程序、地點、時間及人物動向。
b. 四週事物有系統和有規則;有固定生活時間表。
c. 處身於安全整齊的環境,物件放在固定位置 (不隨意更改)。
20. 需要別人了解其喜惡、所害怕的事物和害怕的原因。
21. 需要別人肯定其價值及接納他們。
22. 需要讚賞,形式視乎其喜好:- 口頭、觸覺 (如拍拍其肩頭、面頰)、食物或物質。
23. 他人的期望及限制需合理、清楚、一致。
D. 語言及溝通方面的需要
24. 需人引發溝通。視力正常的兒童,會運用身體語言及目光接觸去吸引照顧者的注意。沒有成人作主導,VI 兒童尤其是MHVI兒童會變得被動及尋求自我剌激。
25. 語言運用需配合實際經驗,並且藉實際經驗去引起動機、提問、玩遊戲和選擇情景。
E. 社交及活動方面的需要
26. 需要融合遊戲技巧與社交技巧。他們需要學會與人分享、與人一起活動及輪次技巧。
27. 家庭及學校需要對兒童適當的社交行為,提供一致及明確的回應。
28. 設計的活動應考慮學生個別特質,如能力和興趣。
29. 透過不同活動,可促進MHVI兒童與人的交往及相互溝通。
30. MHVI兒童於社交活動中需要適當的指示和引導。
F. 行動、肌能方面的需要
31. 需要定向行動訓練及大肌肉活動訓練,去改善坐立姿勢、步態、空間意識、活動的靈活性、大肌肉活動,及令他們在環境中活動得更有信心。
32. 需要多樣化的小肌肉活動訓練,如尋索物件及抓握技巧。他們的指力或臂力較弱,需較多訓練。
33. 需要盡早提供訓練,因為肌能上之發展,往往直接影響其他功能;例如延遲了小肌肉之運用,會同樣地阻礙著大肌肉、智能、自理及其他較高層次的活動。
34. 因為缺乏視覺刺激,故VI兒童較難從生活中去了解及掌握到一些功能性技巧,例如日常生活中雙手協調運用,故宜多實習,及在實習過程中給他們多些回應。
35. 在缺乏視力的情況下,一些我們日常常見簡單之活動或動作,如舉手及雙手向前伸直,對於VI兒童來說,也有一定困難;若再加上長時期別人沒有要求他們作出該類動作,孩子將來掌握這類動作的困難會更大,故亦需盡早矯正或給他們適當之訓練。
G. 視覺方面的需要 ( 低視兒童 )
36. 視覺剌激對年幼者尤其重要。透過刻意及特別設計的訓練,使他們更充分運用其剩餘視力,並將剩視運用於學習及日常生活中。
37. 需準確評估其剩餘視力及功能性視力 。他們需要定期覆診及驗眼,並可能需要配戴眼鏡或接受治療。
38. 不同的視力障礙情況有不同需要。訓練者及家人需要了解。例如近視兒童宜靠近物件觀看,或將物件和圖片放大給他們看。
視野狹窄的兒童,需要將物件放在他們視野範圍內能看得最清楚的地方,並鼓勵他們搜索及掃視。訓練者宜以較慢速度呈現或轉換物件。
嚴重視野狹窄的(tunnel vision),需將物件放在較遠位置觀看,及看較細的圖片或物件,以得到一個對影像較全面的概念。
39. 一般需要用較強顏色對比,並減少背景混雜的情況以突出主
體。要避免反光或眩目情況。
40. 若視覺障礙非因眼部問題,而是因為大腦細胞或神經受損,則需要不同的訓練。以下是一些專家們的建議:
a.
減少同一時間輸入多種感官資料(multisensory input);減少令兒童分心的情況。
b.
讓兒童有時間去專注及處理視覺資料。
c.
鼓勵兒童觀看時亦觸摸物件。
d.
物件擺放應相隔較遠,避免看似一堆。
e.
減少物件與兒童之間的距離。
f.
用兒童熟悉的物件及與日常生活有關的實物作教具。
g.
用顏色(尤紅或黃)協助辨認物件或突出物件。(因神經性損傷較影響物件或形體的感知,多於顏色的感知。)
41. 有些眼病應避免劇烈運動 (如跳躍、彈跳),如:-
高度近視,視網膜脫落,青光眼,白內障手術後,晶體脫位或移位,虹膜或睫狀體炎,馬芬氏綜合症等。
總結:
由於教導MHVI兒童是非常複雜的工作,所以極需各治療師、訓練員、心理學家、家長及家人有隊工精神,團隊合作:目標一致,方法協調,工作分配清晰,聯絡緊密。
照顧兒童者及訓練者,不單要盡量了解兒童的情況,明白兒童之弱能情況對其學習及發展的影響,亦需接受適當訓練,獲取有關資訊和支援,及有機會互相分享經驗,多作檢討。
- 完 -
本網誌另有文章解釋多重障礙的大腦性視障的兒童的學習特徵、方法、教學策略和一般在照顧上的指導原則:
《幫助多重障礙的大腦性視障 (CVI) 兒童學習的方法》: